【金融街发布】央行、市场监管总局:拟加强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 从源头防范空壳公司、虚假注资等

2021-12-29 17: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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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7日电据人民银行官网27日消息,为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透明度,人民银行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银行在关于《管理办法》的说明中指出,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是提高市场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我国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主要的股权结构信息等向社会公开,对提高市场透明度有很大的作用。但法定股权信息还不足以反映市场主体的受益和控制关系。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空壳公司、虚假注资和嵌套持股,遏制金融乱象和各类犯罪,也有助于确保真实的市场主体获得相应的资源和产业发展的政策红利,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创新。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共十七条,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需备案的市场主体范围以及承诺免报条件。例如,《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通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暂时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同时,对于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由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组成的市场主体,在承诺符合条件后可以免于填报受益所有人信息。

  二是明确受益所有人定义和识别标准。其一是参考国际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明确了受益所有人的定义;其二是针对公司、合伙企业等制定了具有操作性的受益所有人识别标准。

  例如,《管理办法》提到,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为公司、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即通过直接方式或间接方式最终拥有公司、合伙企业25%以上股权、股份或合伙权益;不通过直接方式或间接方式最终拥有公司、合伙企业25%以上股权、股份或合伙权益,但单独或联合对公司、合伙企业进行实际控制;通过直接方式或间接方式最终享有市场主体25%以上收益。

  三是明确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内容和方式。其一是列举了市场主体应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要素项;其二是提出对新增和存量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更新、不一致核实等要求。

  而针对存量市场主体过渡方案,《管理办法》明确,在该办法实施前已经登记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于2023年3月1日前,按照本办法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四是明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框架。其一是确定了信息管理责任部门;其二是规定了信息使用范围、信息质量反馈要求。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违反本办法的,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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